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有关规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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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有关规定。

 

3.艺术类高校(或专业)志愿填报和录取有关规定

  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可按艺术类填报志愿。

  艺术类志愿设本科、专科两个批次。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只适用于同一专业组内的专业);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只适用于同一专业组内的专业)。

  学校可将艺术类专业中具有相同属性,即专业考试类别、录取规则、录取批次(段)均相同的多个专业设为同一专业组,同一专业组所含各专业计划数之和为投档基数,高校在投档范围内根据录取规则择优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同一专业组的各专业间生源不均时,可做专业间生源调剂。

  艺术类考生除填报提前批艺术类高校录取志愿外,可兼报非提前批次普通类高校志愿;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所报艺术专业志愿未录取,而文化成绩又达到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时,可随录取进度参加普通类学校录取。艺术专科专业志愿在专科提前批进行录取。

  经教育部和我省批准进行专业校考的高校录取时,要求考生省统考的专业成绩和校考的专业成绩均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应的录取控制线。其中教育部规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院校和专业)本科专业自行划定文化分数线,其他高校均执行我省划定的文化分数线。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分类别按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艺术类本科A段、本科B段、专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录取时按照专业、文化双上线的原则,依据高校向省招办报送的录取规则排序综合分,按考生志愿和高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专业或专业组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

  按照志愿投档后未能录取满额的高校,重新征集志愿。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高校在专业省统考合格考生中征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在校考专业合格生源内征集志愿。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了解相关学校及专业的录取规则。

  4.体育类高校志愿填报和录取有关规定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以上三个专业简称体育类专业)以及北京体育大学体能训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否则,不得填报以上专业志愿。

  体育类专业录取分本科和高职高专两个批次,每个批次可填报1—5个高校,其中,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1—3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学校各填报1—3个专业。省招办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别确定文、理科的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排序投档,招生院校根据公布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择优录取。

  考生在填报提前批录取的体育类专业志愿时,不得兼报提前批其他类别志愿,但可兼报非提前批次普通类高校志愿。兼报普通类者,如所报体育类专业未录取,而文化成绩达到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时,可随录取批次进度参加普通类高校录取。体育类专科志愿在专科提前批录取。

  体育类院校的其他非体育类专业按普通文、理科类录取,执行普通类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不要求考生参加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填报志愿、投档及录取办法同普通类考生。

  5.军队院校志愿填报和录取有关规定

  报考条件: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河南省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其中报考军队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得低于17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填报军队院校志愿、统考成绩达到一定分数线的考生,必须经过政治考核、面试和身体复检,省军区按照军校招生体检标准组织身体复检,军队院校负责面试。面试主要从入伍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行为反应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衡量,作出综合结论。面试、体检结论将在省招办网站公布。

  面试、体能测试和复检全省集中分批进行。6月29日,省招办将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军检线和分批安排情况,请填报此类志愿的考生及时上网查看。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省招办从政治考核、面试和身体复检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院校招生计划的110%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投档扩大到第二志愿上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如重点院校指挥专业通过调剂生源仍然不足,经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可在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下投档,但不得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

  未尽事项,按相关文件执行。

  6.定向培养士官志愿填报和录取规定

  (1)定向培养士官的含义。定向培养士官,是指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直接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到部队服现役。

  (2)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地方高校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面向河南省为军队招收定向培养士官1410人。

  (3)报考条件。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须为2018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4)招生办法。定向培养士官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意报考的学生请6月30日至7月13日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武部领取《定向培养士官政治考核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并参加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面试。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9日至7月13日。每个考生可以填报1-5个高校志愿,其中第一志愿报1个高校志愿,第二志愿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考生须参加省军区组织的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并通过体检面试分数线。考生可于7月17日登录河南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体检面试分数线,体检面试时间、地址及相关文件。

  (5)教学与管理。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入伍实习并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招收部队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

  (6)任命和待遇。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毕业当年7月1日。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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