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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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具有参加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完成普通类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及中职生考生可报考。 辽宁......

本文是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具有参加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完成普通类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及中职生考生可报考。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1、具有参加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完成普通类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及中职生考生。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报名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等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3日—6月17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lnmec.net.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2) 现场报名: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仪表园校区行政中心208室。

3、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后,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

交费方式:微信或支付宝方式支付。

交费时间:5月13日~6月17日中午12:00。

到期未交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与确认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于6月18日-6月19日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zsb.lnmec.net.cn)。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6月20日-6月21日在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命题与考试

考核分为“文化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文化课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数学和语文,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为笔试,满分200分。总分为500分。“文化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考核为一张试卷。

考核具体日程安排

考试日期:6月22日

考试时间:12:00-14:00

考试地点: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仪表园校区

注: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安排为准。

七、考试成绩公布、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

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2020年6月23日16:00。

录取时间:

2020年6月24日—6月25日。

录取办法:

1、考生成绩由文化课考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之和组成。

2、学院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考生报考相同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也相同时,按数学、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4、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公示并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能参加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考生录取结果查询时间、方式

录取查询开始时间:

2020年6月25日下午16:00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登陆我院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sb.lnmec.net.cn)点击录取结果。

九、录取备案时间:

2020年6月27日将预录取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十、其它相关补充事项

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组长:于宏国

副组长:陈秋鹏 赵景晖 佟海军

成员:马生晓 潘维琴 柴世强 梅敬 黄宝田 贾帅

2、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组长:陈秋鹏

副组长:黄宝田

成员:张永江 吴志丹 王志铭

3、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单独招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监管。

组长:佟海军

副组长:柴世强

成员: 孙革发 吴志丹 孙连庆 潘维琴 肖增启

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新生体检:

新生报到后统一安排体检。

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申诉及举报方式:

申诉电话:0415-3853977

邮箱:lnjdjjsj@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传 真:0415-3853206

网 址:http://www.lnmec.net.cn.

学院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仪表园校区)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北环路 (浪头校区)

邮 编:118009

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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