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宿州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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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东校区);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西校区) 五、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及要求: 我校在山东省单独..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东校区);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西校区)
五、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及要求:
我校在山东省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书法学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分数排序。
按照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安徽

山西

江苏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南

舞蹈表演

艺术

9

6

10

书法学

艺术

21

4

15

4

4

美术学

艺术

48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

30

环境设计

艺术

54

5

10

6

10

5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

40

音乐学

艺术

69

12

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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