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美术评卷等工作
为给全体考生创造一个公平等竞争的良好环境,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考生成绩,我校2008年出台了《黄山学院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命题、试卷评阅、计分、统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从根本上保证我校美术评卷等工作的科学、规范。
学校专门成立领导组,统一领导评卷工作,下设若干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在经过分档、复查、评分、复核、登分、合成后,校监察处组织专人结合考场记录、考生签到表、试卷等对各省成绩又进行了认真核查,全部准确。
在评卷、登分等过程中,校纪委全程参与,确保了公平、公正。
二、关于合格证的发放
根据我校2010年艺术类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按规定比例划定了分省合格生名单(已网上公布,并报各省考试院),合格证已于三月底挂号寄发,寄达地址为高考报名的录取通知书寄达地址,请广大合格考生注意查收。
实际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今年我校美术类招生录取原则有较大调整,特提请广大考生注意!
1、凡持有我校艺术类(含美术类(专指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三个专业)、音乐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符合本省有关专业统测成绩要求,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综合分分省分专业排序录取。
2、学前教育(美术方向),按教高函〔2009〕25号文件精神,在考生美术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关于综合分的计算
根据《黄山学院二O一O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
注:1、我校2010年美术类校考专业总分为200分,音乐类总分为100分。2、其中文化成绩包括各省认可的考生政策性加分。
五、关于学前教育(美术方向)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我校学前教育专业获准按艺术类专业招生。
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素描、色彩、国画、美术鉴赏、手工、和幼儿舞蹈与编创、学前教育概论、学前教育学等。
本专业为本科、四年,师范类。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