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铜陵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1335号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皖教发〔202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学校依据总体发展规划、结合教育教学资源情况,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23年计划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70人,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为:法学、市场营销、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融学,各专业招生人数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二、报名条件 1、招生范围:我校2023届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2022届、2021届我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章守纪,品德良好; (2)体检符合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限制: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版)”进行查询。 三、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7月15日 四、报名方式 (1)报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须在7月15日前将如下材料送至招生办公室或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招生办邮箱tlxyzb@tlu.edu.cn,电子版材料主题格式:“姓名+报考专业”。 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扫描件一份。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 (2)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专业,同时报考多个专业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考试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六、录取 1、组织领导: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录取。 2、录取原则: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3、录取规则: 考试录取控制线为60分,在总分达线的合格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考生总分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学校将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7月30日前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录取通知书将于普招录取通知书同期发放,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入学时间详见录取通知书。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因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籍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七、收费标准 第二学士学位按照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法学专业学费为506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为5060元、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为539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为5060元,住宿费为800-1000元/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如果有学费减免政策,将另行通知。 八、证书颁发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须知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铜陵学院负责解释。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铜陵学院举报电话:0562-5883647(招生办),5881977(纪委办) 学校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1335号;邮政邮编:244000;联系电话:0562-5883647;网址:http://zsb.tlu.edu.cn/;E-mail: tlxyzb@tl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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