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2024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继续面向全国招生,根据《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3〕188号)及其操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将招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项目和计划
招生计划总数拟定为104人(含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最终录取人数视生源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决定。
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及计划数
序号 | 招生专项 | 招生小项 | 性别 | 计划数 | 专项成绩(≥) |
1 | 田径(田赛) | 链球、铅球、三级跳远、标枪 | 男 | 4 | 80 |
跳远、撑杆跳高、铁饼、铅球 | 女 | 4 | |||
田径(径赛) | 100米、200米、400米、110米栏、400米栏、800米、1500米、10000米场地竞走 | 男 | 6 | 85 | |
100米、200米、400米、100米栏、400米栏、800米、5000米场地竞走 | 女 | 6 | |||
2 | 足球 (十一人制) | 非守门员 | 男 | 10 | 80 |
女 | 10 | ||||
守门员 | 男 | 1 | |||
女 | 1 | ||||
3 | 篮球 | / | 男 | 5 | 80 |
女 | 7 | 75 | |||
4 | 排球 | 非自由防守人 | 男 | 4 | |
女 | 4 | ||||
5 | 乒乓球 | / | 男 | 3 | |
女 | 2 | ||||
6 | 羽毛球 | / | 男 | 5 | |
女 | 3 | ||||
7 | 网球 | / | 不限 | 2 | |
8 | 手球 | 非守门员 | 男 | 5 | |
女 | 5 | ||||
守门员 | 男 | 1 | |||
女 | 1 | ||||
9 | 体操 | / | 男 | 2 | |
10 | 艺术体操 | / | 女 | 1 | |
11 | 跆拳道 | / | 不限 | 4 | |
12 | 击剑 | 花剑、重剑 | 不限 | 2 | |
13 | 射箭 | / | 男 | 2 | 85 |
女 | 4 | 80 |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具备报名资格。
(一)符合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经参加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
(二)具备我校2024年招生项目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审批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三、注册、报名和考试
请考生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2024年体育单招考生指南》(https://www.sport.gov.cn/kjs/n23837299/c27169460/content.html),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报名和参加考试。
四、录取
(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运动训练专业实行提前单独录取,被录取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二)我校确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为180分,专项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专项成绩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该项目的专项成绩最低分要求执行)。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专项成绩、文化成绩均达到我校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由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如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专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一志愿录取时,若各项目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少于计划数,相应的剩余计划先在该项目的性别之间进行调剂,调剂结束还未完成计划的,再录取该项目二志愿考生。不分男女的项目,其剩余计划直接录取该项目二志愿考生。二志愿录取结束还未完成的计划不再调整。
(五)各项目计划数优先满足符合保送条件的优秀运动员的录取,若符合保送条件的优秀运动员人数多于该项目的计划数,则依次依据其运动技术等级、运动成绩和综合考核情况,按计划数择优录取。保送运动员的条件和要求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3〕178号)执行。
五、约束及监督机制
(一)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监督,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新生报到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三)我校严格按照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我校的招生录取等工作,从未以我校、任何单位或个人名义开设任何形式的“预科班”“培训班”“培训基地”等。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
六、收费标准
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学费为8800元/人·年,2024年收费标准将由物价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5910161(招生就业处)
0553-5910709(体育学院)
联系地址: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邮编:241002。
电子邮箱:asdzsb@ah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xx.ahnu.edu.cn
如遇上级部门政策变化,以新政策为准。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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