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招生简章最新发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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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整理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相关内容,包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发布时间,查询入口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3历年高考报考条件,录取规则等招生报考信息,供2024届高考生查阅参考。

高校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是高校每年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发布的招生规范文件,此文件详细说明了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标准、专业设置以及学费等核心信息。对于想要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学生及其家长而言,详细查阅这份招生章程极为重要,它能够提供全面和精确的信息帮助理解该校的招生方针和具体要求。

【招生章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招生简章最新发布情况

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查询入口:

1、发布时间:

根据历年高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发布时间来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预计在4月份左右发布。

2、查询入口:

根据历年情况来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ustc.edu.cn)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zsb.ustc.edu.cn]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二、重要参考:2023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各位2024高考生可以先行查阅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作为参考。以下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一所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兼有医学、管理和特色人文的理工科大学。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共同担任组长,下设本科招生工作组。

第六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订学校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的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使用时坚持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须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本科招生工作组集体讨论通过,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如下:

1.根据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调阅考生档案。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2.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物理、语文、外语、另两门选考科目成绩之和。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

4.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5.我校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少年班(含少年班“创新试点班”)、综合评价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6.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4800元/每学年,住宿费1000元/每学年。各学科类介绍,奖、贷、助、补、免等助学政策见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ustc.edu.cn,咨询电话:0551-63602553、63602563、63602559、63602779,传真:0551-63603222,微信公众号:ustczsb。监督举报电话:0551-63602591。

第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假借我校名义开展招生培训、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注意:由于信息时效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内容为准。

以上就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同时预祝各位考生考上理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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