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安徽工程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校本部: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8号
国际工程师学院校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赤铸山东路100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不设专业级差。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录取时采用各省高考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实行排序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中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再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进校时应与我校签订承诺出国学习的相关协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国,按协议执行,详见《安徽工程大学2024年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
4.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英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其它语种考生进校后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安徽工程大学,其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应符合安徽工程大学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本科招生网(https://zsb.ahpu.edu.cn/)。
六、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安徽工程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工程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七、学费标准:按省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3-2871043
学校网址:https://www.ahp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b.ahpu.edu.cn/
邮政编码:241000
九、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其他须知:
1.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生资助
⑴国家级奖学金:根据国家下拨的指标评定。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⑵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按比例评定,特等奖2200元/年/人,一等奖900元/年/人,二等奖600元/年/人,三等奖400元/年/人,学习进步奖300元/年/人。
⑶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人民币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政府补贴。
⑷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经费,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每月根据其工作情况支付勤工助学报酬。
⑸国家助学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助学金4500元/年/人。根据核定指标和条件评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困难程度设4500、3000、2000元/年/人三个等级。
⑹困难补助:学校设立学生困难补助专项经费,给予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意外困难的学生适当补助,帮助他们其学业。
⑺学费减免:孤儿一律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如家庭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⑻企业奖助学金:由用人单位、校友企业等出资设立,按捐赠人意愿评定。如:安徽合力奖学金、“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等。
3.学校是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人才培养质量受到社会广泛赞誉,学校被誉为“培养工程师、设计师、企业家和创业者的摇篮”。
十一、本章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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