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开发区文忠路高教基地,邮编:230011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执行教育部、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及安徽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二)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按照省统考各类别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四)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
(五)各专业考生的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部分专业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报考药品生物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2.报考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且无听力障碍。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且无听力障碍;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六)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
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七、学费标准
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多元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具体包含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困难毕业生求职及创业补贴等资助方式。
九、其他须知
(一)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二)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凡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4689004,实名举报信箱:azyjjjc@uta.edu.cn。
(三)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徽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详见学校官网。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1-64391320,0551-64689114
(二)学校网址:www.uta.edu.cn
招生网网址:www.uta.edu.cn/zsw/
(三)电子邮箱:ahzyxsc@ut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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