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翡翠校区(合肥市翡翠路900号);蜀山校区(合肥市玉兰大道7号);和平校区(合肥市胡岗路13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我院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分专业录取。
4.外省录取规则以其所在省份的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六、其他说明:
1.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报考旅游大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无残疾。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
4.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七、颁发证书: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印鉴);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八、学费标准:
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文科专业3500元/生/学年;理科专业39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90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其他须知:
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相关规定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3865888、 63865657(招生办)
0551-63865815(办公室)
二级院部专业咨询电话:
财会金融学院0551-63865025;经济贸易学院0551-63865003;
文化创意学院0551-63865001;信息工程学院0551-63868350;
未来技术学院0551-63865857;马克思主义学院0551-63865921;
公共教学部 0551-63865851
招生微信公众号:“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在线”
十一、学院网址:www.afc.edu.cn
十二、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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