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8年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课成绩使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测成绩。
录取原则:
对于艺术类专业采用平行志愿等投档模式的省份的考生,投档规则执行所在省份规定。
凡本省专业统测成绩不低于本科线上20分,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总成绩×60%+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所计算的合成分,分省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