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发放及志愿填报
(一)我校校考各专业(方向)分省计划按照合格人数与招生计划的4:1投放。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4人的省份,原则上不安排招生计划。考生可于4月25日以后登陆我校招生网站(http://zs.bcu.edu.cn) 或关注“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微信公众平台查询考试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二)考生填报志愿时,请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学校代码及专业代码请在当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发放的招生报考资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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