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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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专业录取原则
- 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 有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按省级招办规定参加报考专业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并合格。
-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面向北京、河北、河南、湖南、山东、辽宁、湖北和黑龙江省招生,在保证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均有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我校根据各省校考生源情况分配各省份招生计划数。其余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依据各试合格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满分750 分),由高到低分专业(含招考方向)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发放合格资格。考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old.bnu.edu.cn/admission)查询校考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