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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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考生须符合生源省份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证书(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及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且高考填报志愿须与我校校考合格证书上的专业一致。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专业考试成绩相等,优先录取文化折算成绩(见《北京服装学院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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