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课分数线
我校2017年艺术类(美术)专业测试结果已经发布,可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17年艺术类(美术)专业课分数线如下:
专业 |
专业课分数线 |
绘画 |
310.00 |
设计学类 |
226.67 |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 |
165.33 |
二、录取办法
1.基本要求: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2. 绘画专业:符合录取基本要求,优先录取校考成绩前5名考生。其余考生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课占60%,文化课占40%)由高至低录取。
3. 设计学类专业: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课占40%,文化课占60%)由高至低录取。
4.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课占20%,文化课占80%)由高至低录取。
5. 加权成绩=校考专业课所占比例×校考专业课成绩×(750/校考专业课满分)+高考文化课所占比例×高考文化课成绩×(750/高考文化课满分)。以绘画专业为例,校考专业课满分400分,若校考成绩为360分,该省文化课满分为900分,考生文化课成绩为620分,则该生加权成绩=60%×360×(750/400)+40%×620×(750/900)=611.67分。高考成绩非750分制省份的考生,须将高考成绩折算为750分后计算加权成绩,以此加权成绩排队录取。
6. 计划投放: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及我校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艺术类(美术)专业制定分省计划时,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与合格生源1:4的比例投放在优质生源集中的省份。
7. 分省计划使用原则:所在省份区分艺术类文理科计划的考生,按加权成绩分科类排队录取,所在省份不区分艺术类文理科计划的考生,按加权成绩统一排队录取。考生是否分科类填报志愿,以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当年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为依据。
8. 预留计划使用原则: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按加权成绩全国排队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