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只限于介绍北京服装学院2013年表演(服装表演)专业的招生情,艺术类其它专业的招生情况将在以后介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一、招生计划
2013年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招生计划为40人。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考方式
1.报名方式:表演(服装表演)专业考试只在北京服装学院本部设有考点,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6日-2013年1月12日考生一律在此时间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http://zsjy.bift.edu.cn/报名并网上缴费。考生请于报名前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缴费功能的银联卡。注: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以备现场确认时使用。
3.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月14日
4.现场确认地点:北京服装学院校本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东路甲2号)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到我校本部进行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无效。现场确认后需对考生进行量体等工作,请考生自备泳装。
5.考试安排:见表1。
表1: 2013年表演(服装表演)专业考试安排
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 | 初试 | 复试 | 专业考试要求 | ||
时间 | 内容 | 时间 | 科目 | ||
北京服装学院校本部 | 2013年1月15日和16日 1月17日上午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自备泳装);(b)模特技巧:包括步态、表现力、造型、乐感等(男、女考生着自备服装进行此项考试科目,女生自备高跟鞋)。 | 2013年 1月17日 |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自备泳装); | 考生必须持下列材料参加考试:(1)身份证原件。(2)现场确认结束后打印的准考证。(3)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