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理工大学设计学类专业录取线

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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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2019年设计学类专业录取线 北京市:在京招生11人,艺术文综合分最低分604、最高分614;艺术理最低综合分594。 天津市:综合分最低分为615.4 河北省:综合分最低分为1070.5 山西省:招收2人,综合分最低分为1021.5 内蒙古:综合分最低为11..

北京理工大学2019年设计学类专业录取线
北京市:在京招生11人,艺术文综合分最低分604、最高分614;艺术理最低综合分594。
天津市:综合分最低分为615.4
河北省:综合分最低分为1070.5
山西省:招收2人,综合分最低分为1021.5
内蒙古:综合分最低为1130
辽宁省:综合分最低分为535
吉林省:综合分最低为1189.5
黑龙江:文科589,理科576
山东省:最低分为1066.15
安徽省:平行志愿综合分824.84(排名52)
河南省:最低分数线为1108
湖北省:最低分为743.6
湖南省:文科345.3,理科332.6
江苏省:综合分最低分为582
浙江省:最低分数线为1197
江西省:平行志愿综合分597.2(排名36)
广西区:美术文639分(综合分=文化成绩×20%+艺术统考成绩×2.5× 80%)
云南省:综合分录取最低分为78.881,不分文理
陕西省:平行志愿录取专业最低分为文科274、理科271,录取艺术类考生6人
福建省、山东暂未公布。

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统考成绩达到统考本科合格线,无色盲、色弱,外语语种为英语。
我校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方式进行录取。各省份艺术类投档方式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相关规定。
1.在我校对应批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不分文理科,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成绩相同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在我校对应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进行投档和录取。

北京理工大学2019年设计学类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计划数

北京市

设计学类(艺术类)

文史

7

北京市

设计学类(艺术类)

理工

4

天津市

设计学类(艺术类)

文史

2

河北省

设计学类(艺术类)

文理

30

山西省

设计学类(艺术类)

文理

2

内蒙古

设计学类(艺术类)

文理

3

辽宁省

设计学类(艺术类)

文史

2

吉林省

设计学类(艺术类)

文理

2

黑龙江

设计学类(艺术类)

文史

2

黑龙江

设计学类(艺术类)

理工

2

江苏省

设计学类(艺术类)

文理

5

浙江省

设计学类(艺术类)

文理

2

安徽省

设计学类(艺术类)

文理

2

福建省

设计学类(艺术类)

理工

2

江西省

设计学类(艺术类)

文理

2

山东省

设计学类(艺术类)

文理

11

河南省

设计学类(艺术类)

文理

4

湖北省

设计学类(艺术类)

文理

4

湖南省

设计学类(艺术类)

文史

1

湖南省

设计学类(艺术类)

理工

1

广西区

设计学类(艺术类)

文史

2

云南省

设计学类(艺术类)

文理

2

陕西省

设计学类(艺术类)

文史

4

陕西省

设计学类(艺术类)

理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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