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录取原则
考生专业课达到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报考要求,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不同省份,对进档考生采取以下录取方式:
1.设有省级统考的省份:依据生源地省招办相关录取政策,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有主科成绩(声乐、钢琴或作曲)的省份,按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主科成绩相同时,专业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2.未设省级统考的省份,在专业课达到我院报考要求的情况下(获得其他院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报考音乐表演(钢琴演奏)须具有钢琴专业合格成绩。
4.无作曲专业成绩的考生可以用钢琴成绩替代,作曲考生须具钢琴基础。
5.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色弱、色盲考生限报。
6.环境设计专业色盲考生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