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河北艺术类投档。 艺术文:最低分446分; 艺术理:最低分448分。 7月10日,山东艺术类投档。 艺术文:最低分414分; 艺术理:最低分382分。
美术类(产品设计专业)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我校接受其生源所在省投档; 我校录取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按照“文理兼收,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河北省、山东省考生分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