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北京城市学院2018年美术类专业承认并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总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美术统考本科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对进档学生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美术统考总分)×50%,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取美术统考总分高的考生。对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里规定的原则录取(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山东省、天津市按省规定折算后投档成绩录取)。
2、非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总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加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取文化课成绩高的学生。对于使用省市统考成绩的省市,按照省里的规定的原则录取。
3、统计分数均为不含加分成绩。
北京城市学院2018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北京城市学院2018年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