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说明:
1、美术类专业:我校承认并使用美术联考成绩,录取原则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美术统考总分)×50%。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取美术统考专业总分高的考生。对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里规定的原则投档录取(湖北、浙江为省里投档成绩)。
2、非美术类专业:在文化课达到本省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课相同的情况下,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对于使用省市联考成绩的省市,按照省里的规定执行。
3、统计分数均为不含加分成绩。
北京城市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