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决策下,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艺术招生章程及各专业报考生源情况,制定我校艺术类专业拟录取原则,划定各专业方向分数线。
一、录取原则
对一志愿报考且高考原始总分达到我校所确定文化分数线的考生(高考原始满分非750分制的地区进行折合,少数民族考生在原始分数基础上加10分),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按照我校2015年艺术类招生章程的规定,对以下考生给予照顾:
1. 对美术类、舞蹈类(分性别)及音乐类(声乐、音乐教育声乐)校考综合成绩为所在专业方向前三名的考生,以及音乐类(管乐、弦乐、钢琴、中国乐器演奏、打击乐、音乐学、作曲)各器种与方向的校考综合成绩第一名,录取可适当降低文化课要求(不超过20分)。
2. 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在高考原始分数基础上加10分;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3. 以上加分政策不重复享受。
按照章程规定,我校拟录取同时参照以下条件:
1. 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各省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方向计划数的30%。
2. 音乐学专业(不含音乐教育方向)最终录取时,各省录取人数(不包含少数民族考生)不超过该专业方向计划数的20%。
二、分数线划定
参照各专业(方向)的计划数,按一定比例对该专业(方向)的一志愿考生进行文化分数线划定。在文化课分数过线基础上,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专业录取最后一名考生的专业成绩即为专业分数线。其中音乐类区分器种录取的专业,按照器种排名依次录取,专业线为所有器种中的最低分。
(一)美术类
1. 绘画(油画):文化线379,专业线176.33
2. 中国画:文化线379,专业线161.67
3. 视觉传达设计:文化线385,专业线168
4. 美术学(美术教育):文化线401,专业线160.67
5. 服装与服饰设计:文化线386,专业线173.67
6. 环境设计:文化线375,专业线164.67
7. 视觉传达设计(影像设计):文化线377,专业线167.67
(二)音乐类
1.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文化线300,专业线88.833(单簧管92.75;双簧管93.75;小号91.833;大管91.667;圆号90.417;长号89.5;长笛88.833;大号94)
2.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文化线357,专业线78.9(小提琴78.9;中提琴79.8;低音提琴(洋乐)88.8;大提琴(洋乐)84)
3.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文化线320,专业线84.333
4.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拉弦吹奏)):文化线342,专业线74.6(二胡85.66;高音笙91.46;中音笙92.62;高音唢呐75.6;中音唢呐93.5;笛子90.1;低音提琴(民乐)74.6)
5.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弹拨)):文化线349,专业线85.5(古筝85.75;琵琶90;扬琴91;中阮85.5)
6.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少数民族乐器)):文化线247,专业线80(马头琴88.333;冬不拉80;火不思88.333;热瓦甫89;艾捷克88;二胡90;手风琴88;芦笙82;手鼓87;巴乌86.333;低音提琴(少器)83)
7. 音乐表演(打击乐演奏):文化线325,专业线84(西洋打击乐92.167;民族打击乐84)
8. 音乐表演(声乐):男生:文化线332,专业线90.36;女生:文化线322,专业线73.4
9. 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男生:文化线330,专业线66.5003;女生:文化线362,专业线89.425
10. 音乐学(音乐教育(器乐)):文化线331,专业线86.767
11. 音乐学:文化线343,专业线64.2167
1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文化线334,专业线76.2748
说明:以上专业中,音乐表演(声乐)和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分性别录取;管乐、弦乐、中国乐器演奏、打击乐分器种(方向)录取,所列分数线为所有器种(方向)的文化和专业最低分。
(三)舞蹈类
1. 舞蹈表演:男生:文化线267,专业线75.5;女生:文化线296,专业线74.857
2. 舞蹈学(舞蹈教育):男生:文化线275,专业线75.357; 女生:文化线318,专业线75.5715
3. 舞蹈编导:男生:文化线282,专业线61.7572; 女生:文化线329,专业线67.1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