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使用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考虑到部分省份的地域分布、美术类生源情况、交通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以及我校校考考点的设置情况,我校将认可部分省份的省统考成绩,同时对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考生的文化课单科要求有所提高(详见“八、高考录取”)。具体说明如下:
1.使用范围:2011年我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西藏、陕西、宁夏、新疆、青海和甘肃。以上省份没有省统考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2.分数要求:在我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省份中,要求考生通过所在省的省统考合格线,并且其省统考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平均分须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须在75分以上(含75分)。
3.计分方式:对于符合上条中我校对省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直接认定为该考生已通过我校校考,并将省统考成绩折合成校考成绩(简称“折合校考成绩”,下同)直接发放校考合格证。我校校考两科满分200分,若省统考三科满分300分,折合校考成绩为:省统考成绩*2/3。高考录取时,按“折合校考成绩”的进行计算。
4.报名办法:对符合上述要求且有意向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不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但须在2011年3月1日前将有关信息邮寄至北京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8;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具体信息如下:
(1)《北京工商大学艺术类(美术类)考生志愿意向表》――招生网上可下载
(2)省统考成绩单复印件
注意:对于未传真或寄送以上信息和未达到我校对省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认可省统考成绩。
我校将对以上信息与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实!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我校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与校考合格考生同步公布,专业成绩使用“折合校考成绩”,请考生及时上网核对。
5.其他说明
在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省份的考生,也可参加我校校考,说明如下:
对于符合我校对省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也可参加我校校考,实际校考成绩将与“折合校考成绩”比对,按最高分发放校考合格证。
对于不符合我校对省统考成绩要求但其省统考成绩已经超过本省统考合格线的考生,也可参加我校校考,达到校考合格线我校将发放校考合格证,不影响正常高考填报志愿和高考录取。
仅使用校考成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对于在非上述认可省统考成绩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天津、北京、山西、山东、安徽、河北、河南、湖北、湖南、上海、浙江、江苏、江西、广东、福建和海南)的考生(参加省统考并获得省统考合格证者),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录取办法
(一)我校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的模式,根据“分省计划”进行录取。
(二)我校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要求外语、数学两科高考成绩均达到50分(含50分)以上。使用“折合校考成绩”的考生要求外语、数学两科高考成绩均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
(三)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前10名考生。其余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文史类、理工类均含数学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含折合校考成绩)相加的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校考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四)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高考录取后,我校根据考生在校考报名表或艺术类(美术类)考生志愿意向表上填写的“专业方向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信息,按合成分由高到低进行专业方向分配。
北京工商大学2011年美术类校考合格分数线
我校2011年美术类校考合格线为:162.667分(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