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下发了《关于北京印刷学院有关专业招生考试办法的意见》(教学司函〔2018〕57号),批复北京印刷学院的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等3个艺术类专业,自2018年起,可参照教育部有关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2017年10月,学校正式启动了新增专业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招生的申报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党委书记高锦宏、校长罗学科多次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及申报工作作出指示,副校长田忠利全面协调指导申报工作。招生办公室整合了设计艺术学院、新媒体学院的资源、特色、优势,统筹形成了申报文件,并报北京市教委、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8年5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专门为学校行文,发布了《关于北京印刷学院有关专业招生考试办法的意见》(教学司函〔2018〕57号),申报事项正式获批。这是对学校艺术类专业办学成果的充分肯定,是在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对学校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提升学校知名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自此,学校已有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等艺术类专业可参照教育部有关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开展招生工作。按照上级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全国排队录取),可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跨省组织专业校考,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自划线)。
招生政策文件的成功获批,对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报告确定的学校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对学校艺术教育和艺术专业发展来说具有里程碑意义,将为学校强化“创意设计 艺工融合”的办学特色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同时,也将产生非常良好的社会效应和宣传效果。
近期,学校将按照上级要求,调整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加大招生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生源质量。
相关信息: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15所参照院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