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3月13日12时后公布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对换单,按规定进行报名及复试。
(2)2015年4月1日后公布专业复试成绩并确定合格标准,届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原则上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校考合格线。
(4)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请及时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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