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家长:
为适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形势,根据上级指示要求,现将2015年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简章“相关待遇”部分第二段、第三段内容(《解放军艺术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第3页)修订如下:
预备军官学员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预备军官学员毕业时,如果军队文艺专业干部补充需求减少,学院将按照总部下达的毕业学员分配计划,从毕业学员中择优选拔分配部队,未被选拔的毕业生,面向社会自主就业,根据军队文职人员岗位补充需要,可以优先竞聘军队文职人员。
择优选拔分配部队的本科预备军官学员,面向全军统一分配到各类文化工作岗位或基层部队工作;择优选拔分配部队的中专预备军官学员定向分配到军队大单位工作。
望广大考生和家长周知。
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一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