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高考志愿
艺术学(设计学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在提前录取批次填报,具体请参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安排。填报我校“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无色盲或色弱的考生。
(二)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考生需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且原则上要求省统考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平均分须在80分及以上(含80分),单科须在75分及以上(含75分)。具体情况请参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政策。
(三)我校美术类一志愿生源充足,建议一志愿填报。
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在专业志愿一栏只需填写“设计学类”专业,专业报考代码以省级招生办公布信息为准。建议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特别提醒:
对于省统考成绩总分在本科合格考生中排名前千分之一者,如高考填报志愿时一志愿填报我校,请将考生号、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生省统考成绩、考生所在省份、考生省统考成绩排名、考生所在省份省统考本科合格考生总数、联系方式、考生签字等信息于2014年6月30日前传真至我办(010-68984570)。我办将与省级招办核实有关信息,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报省级招办备案。
对于省统考成绩总分在本科合格考生中排名未在前千分之一者,无需向学校提供任何信息,我校将在省级招办投档范围内按已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二、高考录取
(一)我校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的模式,根据“分省计划”进行录取。
(二)我校艺术学(设计学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满分150分)高考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三)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分文理,均含数学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原则上要求省统考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平均分须在80分及以上,单科须在75分及以上】相加的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省统考成绩在合格考生中排名前千分之一者在一志愿投档范围内优先录取。
(四)我校美术类一志愿生源充足,如符合条件的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考虑降低录取标准或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入学后,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报名和分数情况选择具体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