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方式如下:
(1) 我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录取时要求专业过本科线,按照文化课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 录取时遵守各省考试院录取规则。同时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 中韩联合培养是我校与韩国东西大学合作,开展“2+2+2”培养模式,前两年在嘉华学院学习,后四年韩国东西大学学习,可获得两个学校的学士学位和一个韩国东西大学硕士学位。“3+1+2”培养模式,前两年在嘉华学院学习,第三学年以交换生身份赴韩国东西大学学习一年,第四学年返回我校学习,获得我校学士学位后直接就读韩国东西大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