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14年设计学类本科分省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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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2014年设计学类本科分省招生计划
2014年北京林业大学在美术类专业考试合格(72.6分)的基础上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计划数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发放合格证比例定为1:4倍左右,即合格的人数为招生计划的4倍左右。 省份 | 招生计划 | 省份 | 招生计划 |
河北 | 45 | 天津 | 1 |
山东 | 22 | 甘肃 | 1 |
河南 | 21 | 广西 | 1 |
湖南 | 20 | 新疆 | 1 |
广东 | 13 | 浙江 | 1 |
辽宁 | 12 | 吉林 | 1 |
北京 | 9 | 湖北 | 1 |
江苏 | 7 | 海南 | 1 |
黑龙江 | 7 | 四川 | 1 |
重庆 | 5 | 陕西 | 1 |
福建 | 4 | 江西 | 1 |
内蒙古 | 3 | 贵州 | 1 |
山西 | 3 | 宁夏 | 1 |
安徽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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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我校按设计学类大类进行招生,不分文理,入学后第一学年内不分具体专业,第二学年结合学生的成绩及志愿确定具体专业。
1)对于专业课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美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对英语单科成绩没有限制;
2)对于专业课成绩合格,但低于85分的考生,在考生政审及体检合格,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要求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专业课成绩各占 50%计算出综合分,录取时不分文理科,统一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课成绩 /文化课总分)×100+专业课成绩
英语单科成绩要求60分(150分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