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方法 北京考点:本校区考点初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生须在2015年1月15日起至2月27日前登陆本网严格按照《报名须知》的说明和要求,认真准确填写并提交文字信息及电子版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应为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照,尺寸应为148*195像素或与此同比例,文件大小介于10K-50K之间,后缀名应为小写的“jpg”,照相馆均可处理)。完成网报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现场确认。 京外考点:京外考点仅接受考点省份及其周边毗邻省份考生报考,其余省份考生可参加北京本校考点考试。违反此规定者,参试成绩无效。 考生本人按下表时间到各考点面报。初试合格者3月4日上午到京参加复试(二、三试)确认。初试合格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两天内在本网公布。初试合格考生应在进京复试确认前登陆本网相关链接填写复试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 新疆考点考生注意: 1. 报考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少数民族乐器))专业方向中如下器种:马头琴、冬不拉、热瓦甫、弹拨尔、艾捷克、四胡、横笛、苏乃依、手鼓的考生,一试、二试和三试均在新疆考点完成,合格者直接取得文考资格; 2.新疆考点其余专业方向及器种均只进行一试,一试合格者需于3月4日上午到我校参加二、三试确认及后续考试。 音乐学(音乐学)专业方向不在京外考点举行初试。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在成都和郑州设点举行初试。 注意事项:凡要求一、二试演唱/演奏不同曲目的专业(详见专业考试内容),考生报名时均须填写一试曲目,京内考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现场确认时签字确认;京外考点现场报名时直接在报名表上填写并签字确认,确认后不得修改。 考生考试不得临时更换考试器种,更换器种者成绩无效。 报名材料:现场确认或面报时需认真核对(填写)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其中材料复印件及照片由学校留存): 1.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号码),临时身份证无效。 2.省级招办组织艺术类高考报名时发放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头像彩色照片三张(备用)。 4.所有证件的复印件请提前裁剪为原件大小以便粘贴。 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的确认时间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对填写信息不真实、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考试地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