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将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如下(以准考证号为序)。公示期:2016年4月5日~2016年4月18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具名向美术学院或学校纪委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10-62798170电子邮箱:myzb@tsinghua.edu.cn
附:
北京本科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