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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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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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按规定修完

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讨论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负责指导和审定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理事会、党委和学校行政领导共同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计划由教育主管部门下达,制定学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无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1.调档比例:按照招生省份调档政策执行。

2.专业分配原则

(1)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物理科目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历史科目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2) 艺术类考生录取: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省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若仍相同,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

3.加分政策:对考生加分的处理按招生省份的规定执行。学校认可招生省份的加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则,按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后的成绩录取。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

(1)我校在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中,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在选科中我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其它专业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科目要求。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艺术类考生学校承认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 (联考成绩)。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1.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2.单科成绩要求:分数相同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规定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如未规定排序原则,学校将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录取。3.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现代文秘(空中服务与礼仪)专业基础要求: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举止端庄;身高女生162-175cm,男生172-188cm;体重范围(kg):[身高数 (cm)-110]±[身高数 (cm) -110] X10%;视力: 双眼矫正视力在 (E型) 表上不低于 4.8;色觉、嗅觉正常;身体裸露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无精神病史及癫痛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1.学费

序号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1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机务维修)

22800

2

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应用)

22000

3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应用技术)

22000

4

大数据与会计

16800

5

工商企业管理(网店运营)

22000

6

戏剧影视表演(影视表演与制作)

26800

7

戏剧影视表演(影视配音)

26800

8

戏剧影视表演(影视媒体主播)

26800

9

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设计)

22000

10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22000

11

艺术设计(电影美术设计)

22000

12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26800

13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

26800

14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28600

15

舞蹈表演(中国舞)

28600

16

舞蹈表演(流行舞)

28600

17

早期教育

16800

18

现代文秘(空中服务与礼仪)

19800

19

现代文秘(地勤服务)

17800

2.住 宿 费:3200元/年(空调6人间);

第十四条国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学院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为这一学生群体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扶持,为其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录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逾期15日未报到且未向学校提交请假申请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入学资格复查: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咨询电话:400-888-1985、010-51731888、51731836

在线咨询QQ: 800180985

学院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招生网址:http://www.1985edu.com

第十七条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变化与本章程不一致,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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