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北京市共建学科3个,北京高校高精尖建设学科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
美术学院开设美术学(师范)、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国画)、绘画(油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共七个专业及方向。学院具有美术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设计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在美术史论、美术教育理论、汉藏佛教美术史、中国画创作与教学研究、油画创作与教学研究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设有美术学博士后流动站。
美术学院的学科实力雄厚,优势显著,在全国综合类大学的同类学科中居引领地位。美术学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993年作为全国首批博士点开始招生,在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位列全国第五,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A类学科(前5%-10%)。美术学专业(师范、艺术市场)、绘画专业(国画、油画)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分别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入选教育部“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美术学院是教育部“国家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中国美术家协会“青年美术家培训基地”;学院与中国美术家协会共同创办“全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展”,为全国青年美术家搭建高端学术平台;美术教育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美术学院学脉渊源悠久,师资队伍雄厚,老一辈著名美术教育家、艺术家卫天霖、李瑞年、吴冠中、俞致贞、张安治、姜燕、康殷、戴林、王琦、刘福芳、常锐伦、李福顺等都是美术学院的前辈。学院现有教授20名,副教授22名;博士生导师14名,硕士生导师27名,拥有一批享誉美术界的教授学者,如尚扬、孙志钧、刘孔喜、尹少淳、刘进安、段正渠、韦红燕、韩振刚、吴明娣、王珂、赵永康等。此外,学院还聘请了多位著名专家、学者担任特聘教授和客座教授。学院设有现代美术研究所、亚洲美术教育研究发展中心、中国工笔画研究所、现代水墨研究所、汉藏佛教美术研究所、视觉设计与教育研究所、表现性绘画研究所、写实油画研究所、卫天霖艺术研究中心、现实主义水墨研究所、首都师范大学画院11个科研院所。
美术学院现有全日制统招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共1000 余人,各类毕业生多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博单位、出版机构、基础教育、传媒设计等单位就职,为国家和首都文化事业,尤其是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一、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招生专业(类) | 招生省、市、自治区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 |
美术学(师范) | 北京、河北、安徽、福建、山东、甘肃 | 60人 | 四年本科 | 师范专业 免收学费 |
美术学类 |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 | 60人 | 四年本科 | 8000元/年 |
设计学类 |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 | 60人 | 四年本科 | 10000元/年 |
说明:
1.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招生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为准。
2.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3.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为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方向)。美术学类包含专业有: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油画)、绘画(国画);设计学类包含的专业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招生省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文件的要求。如有招生省份规定与教育部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考生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3.报考美术学(师范)专业还要求考生无口吃,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
三、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
1.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课考试,且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招生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2.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招生省份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3.考生须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美术统考,且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本科合格线。在此基础上,北京考生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25分;京外考生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
4.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50分)。
四、录取原则
1.在使用招生省份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2.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湖南省非平行组参照顺序志愿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我校将依次比较并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招生省份同一招生专业按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等类别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按相应的类别分别排序录取。招生省份同一专业未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报考该专业的所有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4.美术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5.学校在录取时全面考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及体检等情况。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报专业全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可调剂到其他未完成计划的非师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或无可调剂专业则做退档处理。
五、其他说明
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入学后第一学期初我校美术学院统一组织专业分流考试,将专业分流考试成绩(60%)与高考综合分(40%)[高考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按比例折算并排序,依据成绩结合学生意愿在大类招生所含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3.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师范生就业还须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师范生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和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4.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http://bkzs.cnu.edu.cn
联系电话:010-68902995(招生办公室),010-68903078(美术学院)
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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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bkzs.cnu.edu.cn/info/1023/16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