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报名
凡意向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原铁道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原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以及云南警官学院、江苏警官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请于6月15日至19日模拟填报志愿期间,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信息采集系统”填写相关预报名信息,应填尽填。本次采集的预报名信息不作为投档录取的依据,投档录取以考生正式填报的志愿为准。拟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因故未预报名的考生,可以于6月26日6:00至6月30日16:00,按规定的时间段直接到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二、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安排
凡高考时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6月26日6:00至6月30日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等前往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与公安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报到时请自觉佩戴口罩。
注意事项:
1.面试、体检、体测(以下简称面试)对象为2023年志愿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原铁道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原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云南警官学院、江苏警官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考生在高考时须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江苏省参加高考,高考成绩达到面试资格分数线(6月25日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首选和再选科目符合各院校招生要求。
2.考生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按照时间安排自行前往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并需使用微信或支付宝交纳面试体测费共140元,请提前做好必要准备。①已预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经现场确认、交费后参加面试;未预报名的考生(含高考体检表身高、色觉、血压、嗅觉、耳语测听不合格考生),经现场预检、报名、交费后参加面试。②面试体测期间每名考生陪同家属不超过2人。③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面试的,经招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延迟至6月30日下午4:00前参加面试。
3.考生面试结果请于7月2日后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查询,也可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面试体检体测须知
1.已预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经报到、交费程序后,领取面试体检表(后附《考生患病经历情况申报表》)、体测登记表格参加面试,并按照表格事项要求如实填写考生有关信息。没有预报名的考生(含高考体检表身高、色觉、血压、嗅觉、耳语测听不合格考生)须经预检程序后再报到。参加公安院校面向江苏招生面试的考生需在高考时取得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江苏参加高考,年龄在16周岁至22周岁。
2.考生参加面试体测除面试、五官肤表、体能测评等不戴口罩外,其他环节需佩戴口罩,并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引导。
3.报考公安院校只需参加一次面试、体测,收取面试体测费140元(其中面试体测费120元、体检费20元)。
4.《考生患病经历申报表》表格包括内科、外科、耳鼻科、眼科等患病情况和手术史、严重外伤史、严重疾病史以及治疗治愈等情况,此表最终要存入个人档案,请考生如实填写,否则后果自负。
5.考生本人持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表格和高考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按序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每一项目都必须参加,如有缺项,视为放弃面试(放弃者不退费)。面试体检体测结束后考生需分别在面试体检登记表、体能测评表上签字确认。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要注明异议事项,对面试、身高、体指(体重)、色觉、视力、五官肤表等项有异议的要当场提出复测,复测结论为最终结论;体能测评不实行复测。考生面试不合格的可以不参加体能测评,并在体能测评表上签名确认。考生离开面试体检场地后概不接受复测申请。
6.体能测评中50米、800米或1000米跑,用站立式起跑,严禁穿钉鞋。每个考生只允许跑一次。当听到信号后起跑,抢跑者重跑,累计两次抢跑者,取消测试资格。立定跳远项目,每人可试跳三次,记录其中最好一次成绩。
7.考生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做剧烈运动的,不宜参加体能测评;已参加的,可中途退出;考生若不顾身体状况,坚持要参加体能测评的,如遇意外情况,责任自负。凡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身体条件的考生,请不要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特殊天气视情安排,晴热天气11:00-15:00一般不安排体测。
8.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7:30-18:00。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考生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家长不得进入面试、体能测评场地。
9.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结束后,自行返回。面试、体检、体能测成绩可登录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成绩公布期间,请合格考生不要外出,以便当地公安机关组织政治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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