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宝
马上要开学了,本萌新默默流下了眼泪。学费和住宿费可以由国家助学贷款解决,生活费和其他学杂费该怎么办呢?
不要担心,来看看这里呀,学校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相关政策哦。申请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之后就可以申请各种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甚至还能参加“吞吐大荒”活动,这些都可以缓解经济压力!
小助
财宝
那我要去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可是具体要怎么操作呢?
那接下来就由小助来为你详细解答吧!
小助
财宝
小助小助,请问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分为困难和特殊困难哦。
小助
困难指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当年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经济困难;或基本能够达到当年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家庭经济压力大,较难支付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费用。
特殊困难指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当年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经济压力很大,难以支付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因素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原则上应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财宝
那请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需要哪些流程呢?
下面有具体步骤展示啦~
小助
1.学校发布通知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预科生、全日制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已于7月11日于校园门户-通知公告发布,有需要的同学可详细查看。
2.学生申请
学生于9月6日前登录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完成网络申请工作,下载《困难认定申请表》并打印。
3.班级评议
各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初步评议结果,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4.学院评审
各学院认定工作组应当审核认定评议小组提出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与认定评议小组沟通一致后决定是否更正。
5.结果公示
各学院认定工作组应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将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情况反映的3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助学服务中心提出。学校助学服务中心应在接到情况反映的 3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予以调整。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认定工作组应于9月18日上午11: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助学服务中心。
6.助学服务中心审核
学校助学服务中心负责监督、考核各学院认定工作,接受学生申诉,进行异议处理。
7.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最后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为无异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信息档案。
财宝
小助~,我还有一个问题,请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呢?
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并打印,在规定时间交至辅导员处。
小助
财宝
太感谢小助啦!
助一名学子,获一片希望
愿每个获得资助的学子
都能在梦想的星海里扬帆起航
在求学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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