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开学季
小助为各位萌新带来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解读
一起来看看吧~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贷款额度
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贷款期限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与助学服务中心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从还款计划确认开始,计算至借款学生毕业后第60个月底。
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再读学位毕业后,仍可享受60个月的还本宽限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放款时间
经办银行审核确认后,系统自动放款,学费、住宿费会划入到学校账户,生活费会划入到学生本人账户。
如果存到银行卡里的生活费已经被当做学费、住宿费划走的,待银行发放贷款至学校,财务处会将之前从银行卡里划走的钱再退回到原卡中。
还贷利息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如遇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本金和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
(1)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助学服务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经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2)就业的学生,利息由本人全额支付。
(3)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助学服务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由中心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违约处理
如未按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会对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经办银行会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地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会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严重违约的借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备注:请务必记得按时还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诚信和生活哦~
申请材料
新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如下材料:
1.借款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和录取通知书。
2.户口本(本人页、首页、信息变更页、监护人页)。
3.未成年借款学生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及监护人同意贷款的书面同意书。
申请时间
学校通常会于9月底或10月初,在中央财经大学校园信息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通知,详细介绍各项安排,有需要的一定随时关注呀~
官网发布缓存图: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xMzM0MzU4OA==&mid=2649608274&idx=2&sn=83eb20cab446ba85f642b53cfacb007d&chksm=83bd7e59b4caf74f4a04a7d74e7e0cb8aaa4ed6bb7d08fdf1ee113e51bede6110bbd47104ace#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