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每年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发布的招生规范文件,是考生在报考院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此文件详细说明了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标准、专业设置以及学费等核心信息。对于想要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学生及其家长而言,详细查阅这份招生章程极为重要,它能够提供全面和精确的信息帮助理解该校的招生方针和具体要求。
1、发布时间:
根据历年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时间来看,中国科学院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预计在4月底-5月初发布。
2、查询入口:
根据历年情况来看,中国科学院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admission.ucas.edu.cn)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中国科学院大学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admission.ucas.edu.cn]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为了方便各位考生及家长查询对比多所院校招生章程内容,本站特整理汇总了“2024年全国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届时本专题将对接各院校招生信息网实时发布最新招生章程信息。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各位2024高考生可以先行查阅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作为参考。以下为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中国科学院大学
二、学校注册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邮编:100049。
学校在北京拥有四个校区,分别为玉泉路校区、中关村校区、奥运村校区和雁栖湖校区。本科期间教学地点主要安排在玉泉路校区或雁栖湖校区(届时具体由学校统筹安排)。专业实践教学将主要安排在中国科学院有关研究所。
三、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四、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组织机构:中国科学院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办法,调整学科招生计划等事宜。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是中国科学院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六、各省市招生计划:2023年,国科大将在北京、江苏、陕西、四川、河南、湖南、云南、浙江、山东、辽宁、湖北、福建12个省市预计招收普通本科生共计392名,另外预计招收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8名。正式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准下达计划数为准。我校将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要求,详见经教育部批准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七、外语考试语种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为准。
十、录取规则:
1.所有报考我校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含教育部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所在省市市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2.通过综合评价面试的入围考生,原则上应在相应的提前批次填报我校。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我校将根据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计算形成“综合评价成绩”(详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我校将在对应省市提前批次按照“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到低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
3.通过统考方式报考的考生,我校在第一批次或本科批次按所在省份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4. 通过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中的国家专项计划报名考生,按照当地省市要求,在国家专项计划批次报名。其报考资格由考生所在地相关部门负责审核。我校在国家专项计划批次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5.学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综合评价选拔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排序,依次由高到低选择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市高招办录取文件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录取;省市高招办未确定录取规则的,没有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高考科目分项(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等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高考科目分项(依次以数学、英语、语文、三门选考科目之和排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所报专业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的,按照剩余专业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6.综合评价录取时,若出现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个分项从高到低排序。
7.各省级高招办按规定向我校投档,投档比例按各省市规定执行。
8.各省市具体投档办法以各省市高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9.中国科学院大学对保送生、综合评价、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港澳台侨学生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十一、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5500元,住宿费为不高于1200元。
十二、奖助学金: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科大助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和学费/住宿费减免等。
十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批准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十四、特殊说明
根据高考改革方案,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各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十五、投诉监督电话:010-69671040(纪委办公室)
010-88256714(招生办公室)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010-88256215
传真:010-88256215
邮箱:bz@ucas.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ucas.edu.cn
注意:由于信息时效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内容为准。
以上就是“中国科学院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最新”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同时预祝各位考生考上理想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