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2016年招生简章
(高 职)
学院代码:12567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北京市唯一一所公办艺术类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由梅兰芳先生等京剧前辈创建于1952年。2002年12月,正式举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2006年北京市艺术研究所与学院合并,充实了教学、科研力量。学院多次被评选为“首都文明单位”、“北京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1年12月,学院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评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60多年来,学校从单一的戏曲专业发展到京剧、地方戏曲、曲艺、音乐、舞蹈、艺术设计、影视表演等多个专业。现有职工376人,专任教师242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专家65人。有北京市名师6人,北京市优秀教师1人,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6人,北京市专业带头人1人。同时,学院长期聘请著名表演艺术家、学者和优秀演员为特聘教授任教。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艺术实践为途径,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自2013年以来,学院实施了彰显办学特色的“六个一工程”,从教育教学、教学实践、艺术生产、理论研究等多方面提升了学院的办学质量,并明确了具有时代特征和鲜明艺术职业教育特色的办学方向,在规范艺术传承,新剧(节)目创作和全国各大赛事中,不断取得佳绩。
一、2016年高职全国招生计划(200名)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考方向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学年) |
科类 |
650204 |
戏曲表演 |
舞美技师 |
三年 |
10 |
免学费 |
艺术文 艺术理 |
京剧表演 |
三年 |
20 |
免学费 |
艺术文 |
||
京剧音乐 |
三年 |
5 |
免学费 |
艺术文 |
||
评剧表演 |
三年 |
23 |
免学费 |
艺术文 |
||
评剧音乐 |
三年 |
5 |
免学费 |
艺术文 |
||
650219 |
音乐表演 |
器乐演奏 |
三年 |
18 |
12000 |
艺术文 艺术理 |
声乐演唱 |
三年 |
22 |
12000 |
|||
650207 |
舞蹈表演 |
中国舞 |
三年 |
女20 男12 |
12000 |
艺术文 |
650202 |
戏剧影视表演 |
三年 |
25 |
12000 |
艺术文 |
|
650101 |
艺术设计 |
戏剧影视灯光与音响 |
三年 |
男20 |
12000 |
艺术文 艺术理 |
戏剧影视人物造型 |
三年 |
20 |
12000 |
注:学院保留根据生源情况、考试情况对上述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
二、招考方向说明
1、音乐表演专业招收:
器乐演奏:长笛、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司、钢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三弦、唢呐、竹笛、笙、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
声乐演唱:美声、民族、通俗。
2、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灯光与音响招考方向只招男生。
三、报名条件
1、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等艺术学校、普通高中毕业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应届、往届生;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要求;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2016年户口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专业考试办法
1、学院招生的专业均属于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相应类别(如戏曲、音乐、舞蹈、美术等)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
2、在省级招办为本省考生统一组织相应类别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的省份,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获得“省统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填报学院相应类别专业的志愿,学院在录取时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
3、在省级招办未为本省考生统一组织相应类别专业考试的省份,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应类别专业考试(简称“校考”),获得“校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填报学院相应类别专业的志愿,欲参加“校考”的考生在报名前请先咨询户口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院招生办公室(010-67561657),确认后再报名参加专业“校考”;
4、山东省考生在报考“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类别专业时,需取得任何一所在本地招生的本科院校颁发的同类别专业考试合格证,不必参加学院组织的“校考”,获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学院相应类别专业的志愿。
5、上述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艺术类高考政策有差异,以当地政策为准。
五、专业校考报名时间及办法
1、学院专业校考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学院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在“招生就业”之“高职招生”中点击“专业考试报名”,首次登录需先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查看《报考须知》,然后按照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生成《报名登记表》,说明报名成功,最终打印《报名登记表》。
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20日—2016年3月18日00:00结束报名(网上报名时无须交费)。
3、网上报名时考生可兼报两个专业,如需兼报两个以上专业请于现场确认时到校办理,兼报专业的考生按照实际报考专业的个数缴纳考试费。
六、专业校考现场确认时间及要求
1、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学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按放弃报考处理。
2、到校确认日期:2016年3月17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确认截止时间2016年3月18日下午16:30。
3、现场确认地点:学院招生办公室(办公楼111)
4、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2)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证(含高考考生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为正、反面,且须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
5、现场确认手续可由考生家长代为办理,考生不必前来。
6、考生可于4月15日后在“高职招生”之“专业成绩查询”中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和排名,如需要也可自行打印《文考通知书》,《文考通知书》将不再以信件方式寄发。专业考试淘汰者,查询时将不再显示信息。
七、专业校考报考程序
网上报名—→到校现场确认—→交费—→领取“准考证” —→专业初试—→专业复试—→网上查询专业课成绩。
八、专业校考报名与考试费用
1、报名与初试费:100元(在领取准考证时交纳)
2、复试费:80元(进入复试者,在复试前交纳)
3、考生所交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不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旷考)一律不退,如考生报考其他院校仍需这些材料,请提前复印,自留副本。
九、专业校考时间及内容
专业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 试 内 容 |
戏曲表演 (舞美技师) |
3月19日上午初试 |
戏曲剧目、行当及表演常识(特长展示)、色谱检测、色彩常识提问 |
3月19日下午复试 |
戏曲舞台用品常识、素描 |
|
戏曲表演 (京剧表演) |
3月19日上午初试 |
唱腔选段、身段表演、基功技能 |
3月19日下午复试 |
自选剧目(综合素质展示) |
|
戏曲表演 (京剧音乐) |
3月19日上午初试 |
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综合技能考察(曲牌、副修两项抽考) |
3月19日下午复试 |
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与初试曲目不同,限时10分钟)、知识问答、综合评定、乐理试卷 |
|
戏曲表演 (评剧表演) |
3月19日上午初试 |
唱腔选段、身段基功、综合素质 |
3月19日下午复试 |
唱念表演(与初试内容不同)、身段基功 ㄓ氤跏阅谌莶煌 ⒆酆纤刂 /p> |
|
戏曲表演 (评剧音乐) |
3月19日上午初试 |
演奏唱腔一首(曲目自选)、试唱听音、节奏记忆 |
3月19日下午复试 |
演奏唱腔一首(曲目自选,与初试曲目不同,限时10分钟)、音乐知识问答 |
|
音乐表演 (器乐演奏) |
3月19日上午初试 |
作品2首(演奏曲目在奏鸣曲、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复调作品中任选) |
3月19日下午复试 |
作品2首(与初试作品不同,演奏曲目在奏鸣曲、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复调作品中任选,限时10分钟)、视唱练耳、乐理知识 |
|
音乐表演 (声乐演唱) |
3月19日上午初试 |
作品2首 |
3月19日下午复试 |
作品2首(与初试作品不同,限时10分钟)、视唱练耳、乐理知识 |
|
舞蹈表演 (中国舞) |
3月19日上午初试 |
古典舞基训(考生穿体操服)、舞蹈模仿 |
3月19日下午复试 |
舞蹈作品、即兴表演 |
|
戏剧影视表演 |
3月19日上午初试 |
形象气质考察、台词、声乐、形体(考生自备) |
3月19日下午复试 |
台词(完成主考教师指定散文或戏剧独白)、形体(舞蹈教师示范,考生进行模仿)、表演(1—3人即兴完成主考老师给出的命题) |
注:1、音乐表演考生请自带乐器(除钢琴外)。
2、舞蹈表演考生请自带服装和伴奏带。
十、文化考试
考生除需参加专业“校考”或“省统考”外,还应参加户口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高考)。
十一、录取
1、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户口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艺术类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
2、获得“校考”或“省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学院相应类别专业志愿。
3、录取时,由考生户口所在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及投档规则统一投档后,学院根据已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4、山东省录取时,在山东省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及投档规则统一投档后,艺术设计专业学院根据已投档考生的专业“省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专业根据已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5、录取期间,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随时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确认,考生应保证随时能够接听电话,以免影响录取工作。
6、上述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份录取政策有差异,以当地投档或录取政策为准。
十二、相关说明
1、学费标准:12000元/学年(戏曲表演专业免学费),住宿费:750元/学年。
2、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可获得学院颁发的奖学金。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以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3、学生按规定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南三环洋桥西1站地)
邮政编码:100068
乘车路线:北京站乘957路快车到洋桥下车过人行天桥向西行500米即到
北京西站乘741路到洋桥向西行800米即到
北京南站乘地铁4号线到马家堡站下车(B出口)向东行500米左转即到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67561657(直拨)、010-67572221转2014
咨询QQ号:26617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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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咨询电话:京剧系:010-67572221转2085
地方戏曲系(评剧):010-67535698(直拨)
010-67572221转2018(2069)
音乐系:010-67572221转2108
舞 赶担 10-67572221转2023
影视表演系:010-67572221转2198
舞美系(戏曲舞美技师、艺术设计):010-67572221转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