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每年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发布的招生规范文件,是考生在报考院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此文件详细说明了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标准、专业设置以及学费等核心信息。对于想要报考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的学生及其家长而言,详细查阅这份招生章程极为重要,它能够提供全面和精确的信息帮助理解该校的招生方针和具体要求。
1、发布时间:
根据历年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时间来看,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预计在4月底-5月初发布。
2、查询入口:
根据历年情况来看,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bpi.schoolpi.net/enrollment)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s://bpi.schoolpi.net/enrollment]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为了方便各位考生及家长查询对比多所院校招生章程内容,本站特整理汇总了“2024年全国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届时本专题将对接各院校招生信息网实时发布最新招生章程信息。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各位2024高考生可以先行查阅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作为参考。以下为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高校全称、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条校址、办学地点
学校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第五条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监督机构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与各省协商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招生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北京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符合所报志愿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外埠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外埠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一志愿已完成计划的,不再接受二志愿考生;一志愿未完成计划的,接受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对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关于同分我校执行“总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分数高者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语种要求:外语公共课程只开设英语。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
第十三条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学校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3. 学校设有校内奖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邮政编码:100176
咨询电话:010-87220979、87220709
监督电话:010-87220596
网址:www.bpi.edu.cn
第十六条其它需要说明或解释的内容
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
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注意:由于信息时效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内容为准。
以上就是“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专科招生章程最新”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同时预祝各位考生考上理想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