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重庆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类专业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凡报考市内外院校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编导类专业统考。
一、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2018年12月5日始登录专业考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接受考前教育、通过“考风考纪测试”、签署《艺术类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后自行打印《重庆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准考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自行打印的专业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二、专业统考安排
(一)考试时间:2018年12月8日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分值 |
总分 |
上午9:00—11:30 |
艺术常识 |
100分 |
300分 |
故事写作 |
100分 | ||
下午14:00—16:30 |
影视作品分析 |
100分 |
(三)考试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重庆邮电大学第三教学楼、第四教学楼,具体考场及座位信息以准考证上显示的考场安排为准。
三、统考成绩发布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重庆招考官方网站自行查询专业统考成绩并打印成绩单,也可凭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区县(自治县)招考机构申请打印成绩通知单并加盖公章。
四、考生须知
1. 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考试现场不再补报。
3. 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
4. 考生可于2018年12月7日中午12:00-13:40 提前熟悉考场。
5. 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将认定为考试作弊。凡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其所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以及文化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其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