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考试性质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表演类(戏剧表演)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戏剧表演类省统考)是面向全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表演类(戏剧表演)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戏剧表演类省统考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戏剧表演所要求的形体条件、专业基础知识,是否具有学习戏剧表演的潜能。
Ⅱ.考试项目及分值
一、身高与形象(50分)
二、专业技能(250分)
1.演唱(40分)
2.台词(70分,其中自备作品 30分;指定作品 40分)
3.形体展示(40分)
4.表演(100分)
Ⅲ.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身高与形象
1.身高:赤脚量定身高,男性身高166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2.体型:体态匀称,身体各部位比例协调。
3.形象:五官端正,健康挺拔,气质好(要求不化妆)。
二、专业技能
1. 演唱:民族、美声、通俗唱法及戏曲任选一项。考察考生的音色、音质、节奏感及音乐表现力。
2.台词:考察考生对所选作品的理解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化基础。
(1)自备作品(300字以内):台词、散文、小说、寓言,任选一项。
(2)指定作品:考场随机抽题,中学教材范围。
3. 形体展示:舞蹈、武术、健美操、体育舞蹈、身段任选一项。考察考生对音乐的感受力、想象力、肢体语言的表现力及形体的基本素质。
4.表演:随机抽取小品题目,即兴表演。考察考生依据命题展现出的构思力、创造力、想象力、和表现力。
Ⅳ.考试形式
现场测试,测试顺序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全程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