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主体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坐落于缙云山麓、嘉陵江畔,占地8000余亩,校舍面积165万平方米,绿地率达40%,泱泱校园,宏丽庄重,气象万千,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校,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为做好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省份
招生专业 |
所属学院 |
生源省 | |
须参加校考生源省 |
根据省统考成绩录取生源省 | ||
音乐学(免费师范生)、音乐学 |
音乐学院 |
贵州、河南、山西、四川、山东、湖南、广东 |
重庆、云南、海南、陕西、内蒙古、河北 |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 |
贵州、河南、山西、四川、山东、湖南、广东 |
重庆 | |
舞蹈学 |
贵州、河南、山西、四川、山东、湖南、广东 |
重庆 |
二、专业及学院简介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由原西南师范学院音乐学系发展而来,其前身为1940年设立的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音乐系,是建国后高等师范院校中最早设置音乐本科专业的院校之一(1950年),也是高师院校中最早设立音乐学硕士点的院校之一(1985年)。
学院设有音乐学、音乐教育、表演、舞蹈4个系,有交响乐团、民族合唱团、民族管弦乐团、电声乐团和舞蹈团5个艺术实践平台。学院交响乐团被市委宣传部授予“重庆青年交响乐团”称号,学院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高校爱国主义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音乐表演”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与舞蹈学”重庆市重点(一级)学科。招收音乐学(含免费教育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3个专业本科学生,音乐心理学、中国古代音乐(教育)史、宗教音乐理论研究、民族音乐教学与研究4个方向博士生和音乐审美心理、中国传统音乐、音乐史与文献、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理论与教学、音乐表演理论与实践6个方向硕士生。
学院现有教职工83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16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2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6(在读2人)人,聘有16名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目前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800余人,博士、硕士生共150余人。
学院2016年11月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音乐学院开展本科“2+2”联合培养项目,招收专业涵盖两校音乐学院的音乐学、音乐表演和舞蹈学三个专业。学生在西南大学完成大二课程后,根据专业转至美国进行三、四学年的学习,毕业后可同时获得西南大学与科罗拉多州立大学正式学士学位证书(中国教育部认可)。
音乐学专业(含免费教育师范)旨在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深厚人文底蕴、系统专业知识,有一定音乐理论分析、研究和音乐学科教学能力,能够在中小学、社会单位、音乐团体等机构从事音乐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工作,并具有继续深造潜质和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其中免费教育师范方向以专门培养优秀中小学音乐教师和未来教育家为目标。
音乐表演专业分声乐表演、器乐表演(钢琴、民族乐器、管弦乐器、电声乐器)等专业方向,旨在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深厚人文底蕴,具备演奏、演唱基本理论和技能,有较强艺术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较全面音乐素养的专业型演奏、演唱人才。
舞蹈学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深厚人文底蕴、扎实专业基础、前沿专业视野,有较强舞蹈表演、教学能力和一定舞蹈编创能力,能在各类学校、社会单位和表演团体从事舞蹈表演、教学和编导工作的复合型现代舞蹈艺术高级专门人才。
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 |
省份 |
招生计划 |
音乐学(免费师范生)、 音乐学 |
四川 |
25 |
贵州 |
8 | |
河南 |
10(只招文科) | |
山西 |
8 | |
湖南 |
10(只招文科) | |
山东 |
10(只招文科) | |
广东 |
6 | |
重庆、云南、海南、陕西、内蒙古、河北 |
40 | |
合计 |
117 | |
音乐表演 |
重庆 |
22 |
四川 |
9 | |
贵州 |
7 | |
河南 |
10(只招文科) | |
山西 |
13 | |
湖南 |
11(只招文科) | |
山东 |
12(只招文科) | |
广东 |
9 | |
合计 |
93 | |
舞蹈学 |
重庆 |
5 |
四川 |
6 | |
贵州 |
2 | |
河南 |
3(只招文科) | |
山西 |
5 | |
湖南 |
3(只招文科) | |
山东 |
4(只招文科) | |
广东 |
2 | |
合计 |
30 | |
备注 |
1.音乐学(免费师范生)专业根据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生源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2.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实际确定。 3.各专业最终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4.音乐学、音乐表演和舞蹈学招生计划中包括“2+2”中外合作办学指标。 |
四、录取原则
招生专业 |
录取原则 |
音乐学(免费师范生)、音乐学 |
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公布的艺术类本科相应批次线,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得分:高考文化总成绩×50%+专业成绩=综合得分,以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音乐演唱、通俗音乐演奏方向) |
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公布的艺术类本科相应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音乐表演(声乐方向)要求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
舞蹈学 |
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公布的艺术类本科相应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女生身高1.63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
特别说明 |
1.在组织有专业校考的省(市、自治区),专业成绩以校考成绩为录取依据;在未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自治区),专业成绩以统考(联考)成绩为录取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以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 2. 对于艺术类招生计划分文理科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只招收文科考生,不招收理科考生。对于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市、自治区),文化成绩不折算文理,文化成绩以高考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3.对以综合得分为录取依据的专业,如果考生综合得分相同,则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以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的专业,如果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凡省(市、自治区)对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本科批次有分段划线的,考生须达到艺术类本科最高段批次线。 5.高考文化考试任何一科为零分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6.我校在考试环节不做身高测试,将依据《高考体检表》信息,对身高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7.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以该省(市、自治区)投档原则为录取依据。 8.音乐、舞蹈类专业在划定校考合格线时,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音乐学专业按主科、视唱练耳单科成绩排序;音乐表演专业按主科、视唱(视奏)单科成绩排序;舞蹈学专业按组合或剧目、基本功单科成绩排序。 |
五、校考地点及时间
生源省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时间 |
现场确认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专业 |
考试地点 |
山东 |
考点网报 |
1月31日-2月7日17:00 |
2月25-26日 |
音乐类 舞蹈学 |
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地点 | |
湖南 |
考点网报 |
1月28日-2月5日18:00 |
2月9-10日 |
音乐类 舞蹈学 |
湖南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 |
山西 |
考点网报 |
2月1日8:00—3日22:00 |
2月22-23日 |
音乐类 舞蹈学 |
山西艺术 职业学院 | |
四川 |
学校网报 |
1月13日-1月20日 |
1月21-22日 |
1月23-25日 |
音乐类 舞蹈学 |
四川音乐学院 (武侯校区) |
河南 |
考点网报 |
1月24-28日 |
2月1-2日 |
音乐类 舞蹈学 |
郑州市106中学(中原路校区) | |
贵州 |
考点网报 |
以贵州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
1月13-14日 |
1月15-16日 |
音乐类 舞蹈学 |
贵州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
广东 |
考点网报 |
2月1日-15日 |
2月27-28日 |
音乐类 舞蹈学 |
星海音乐学院 (大学城校区) |
注:考生只能在规定时间、规定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不得跨考点参加考试。
六、校考内容及分值
招生专业 |
考试内容及分值 | ||||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分值 |
总分 | ||
音乐学(免费师范)、音乐学 |
声乐 |
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
作主科200 作副科60 |
300 | |
钢琴(器乐) |
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 ||||
视唱练耳 |
线谱、简谱各一条 |
40 | |||
音乐表演 |
声乐 |
主科 |
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
280 |
300 |
视唱 |
线谱、简谱各一条 |
20 | |||
钢琴 |
主科 |
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280 |
300 | |
视奏 |
线谱一条 |
20 | |||
器乐 |
主科 |
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280 |
300 | |
视奏 |
民乐简谱一条,西洋乐线谱一条 |
20 | |||
通俗演唱 |
主科 |
准备3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1首,自备CD伴奏带) |
280 |
300 | |
视唱 |
线谱、简谱各一条 |
20 | |||
通俗演奏 |
主科 |
演奏乐曲1首(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280 |
300 | |
视奏 |
线谱一条 |
20 | |||
舞蹈学 |
基本功 |
软开度、协调感、弹跳能力测试 |
80 |
300 | |
组合或剧目 |
220 |
各专业视唱、视奏及练耳科目考试要求说明:
视唱:线谱、简谱各1条,包括1个升降号以内,含临时变音和常见节拍、节奏型与各类音程的单声部曲调。
视奏:主要考查考生的即时读谱反应能力和演奏能力,包括各类初、中级程度的器乐作品片段。
练耳: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音响的感知能力、记忆能力、想象能力和辨别能力。主要包括音组、常见音程、和弦、节奏节拍、旋律的听辨。
七、校考评分方式
我校设置的所有校考考点,音乐类各专业的声乐、钢琴、器乐科目和舞蹈学专业的基本功、组合或剧目科目实行录像评分的方式。视唱、视奏和练耳科目实行现场评分。
对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声乐、钢琴(器乐)考试成绩,确定成绩高者为主科。
八、校考报名条件
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身体健康,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3.凡组织有校考相关艺术类专业(类)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的省(市、自治区)考生,均须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专业(类)合格。音乐、舞蹈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并合格,方能报名参加我校校考。
4.在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合格线尚未公布情况下选择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校考成绩须省级统考或联考合格后方能有效,否则视为无效。
5.重庆市报考我校音乐、舞蹈类各专业的考生,以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6.山东、湖南、河南只招收文科生。
九、校考报名办法
1.报考音乐、舞蹈类专业的四川考生,须在“西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报名及缴费。其他考点考生在本省考试院网上或考点报名及缴费。
2.收费标准:执行重庆市物价局审定标准。对已缴费不参加考试的考生,学校不予退费处理。
十、学费标准
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免费师范生专业执行国家免费师范生政策。
十一、招生考试领导与监督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3-68252504。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邮政编码:400715
音乐学院联系电话:023-68367034 联系人:印老师
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23-68252513 联系人:刘老师
温馨提醒:请于工作时间来电
十三、成绩公布
学校将于2018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陆续在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nzsw.swu.edu.cn上公布成绩,请考生自行查询。
十四、本简章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