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美术设计类、音乐舞蹈类专业在取得艺术类校考成绩合格证,并达到该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即文化、专业双上线),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取得艺术类校考成绩合格证,并达到该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即文化、专业双上线),按综合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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