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设计学类含绘画(中国画方向)、绘画(油画方向)、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设置在重庆大学艺术学院。
重庆大学艺术学院拥有美术学、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其中设计学为重庆市重点学科,拥有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本科培养注重突出专业特色,具有活跃的学术氛围和卓越的艺术成就,依托重庆大学“双一流”高校的培养特色和学科交叉优势,成为培养美术学和设计学高级人才的摇篮。
2019级大类招生录取新生进校后,选拔部分学生到绘画(中国画方向)、绘画(油画方向)专业单独培养;其余学生继续实行设计学类大类培养。第一年主要学习大类的专业基础课和通识教育课,在大类培养的同时逐步加强专业特长和个性化培养,第二年选择专业方向。在整个专业培养中,强调学生艺术创新意识的激发和创造能力的培养,特别注重技能型人才与科研型人才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科交叉优势,全面培养学生的艺术表达和创新创业能力。近年来,学院师生作品在国内外各重大展赛中,多次获得金、银、铜等奖项。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大类总计划:180名。具体招生省市及分省计划如下:
招生大类(专业) | 科类 | 招生省市及分省计划 |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陕西 | 山东 | 重庆 | 江苏 | 广东 | 安徽 | 甘肃 | 四川 | 山西 | 河北 | 云南 | 贵州 | ||
设计学类【绘画(中国画方向)、绘画(油画方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产品设计专业】 | 文理兼收 | 16 | 16 | 14 | 8 | 14 | 24 | 15 | 11 | 17 | 15 | 13 | 4 | 4 | 5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