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统考)专业成绩为依据,若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建议高校录取原则与投档原则保持一致的,我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文化综合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若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没有具体要求,我校按照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文化成绩,文化综合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