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2013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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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优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考生。 如果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优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考生。
如果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的非第一志愿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
艺术类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美术类专业:报考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的重庆、四川、江西、福建、安徽、北京考生只需参加所在省份美术统考,我校认可各省美术统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须在所在省份美术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获得合格证。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优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考生。如果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的非第一志愿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100
音乐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招生计划

专业

类别

重庆

四川

广西

湖南

湖北

江西

福建

安徽

山东

河北

山西

北京

甘肃

广播电视编导

不分文理

11

11

8

15

15

艺文

7

15

艺理

1

2

广播电视编导(文化遗产传播)

不分文理

4

4

4

8

8

艺文

3

7

艺理

1

1

音乐学(师范)

不分文理

57

6

10

15

声乐不分文理

3

器乐不分文理

2

艺文

11

艺理

1

音乐学(音乐表演)

声乐不分文理

23

5

器乐不分文理

2

5

钢琴不分文理

3

通俗不分文理

2

艺术不分文理

5

10

20

艺术文

14

艺术理

1

舞蹈学(师范)

不分文理

26

15

25

2

艺文

11

艺理

1

美术学

不分文理

25

3

3

3

8

7

2

8

艺文

3

3

3

艺理

1

1

视觉传达设计

不分文理

20

2

3

2

8

7

2

8

艺文

2

2

2

艺理

1

1

环境设计

不分文理

30

7

6

6

12

10

3

12

艺文

3

5

4

艺理

1

1

动画

不分文理

21

3

3

2

7

6

2

7

艺文

3

2

2

艺理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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