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重庆、四川考生,我校认定这两个省份美术联考、广播电视编导联考成绩;报考报考我校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其他省份考生专业课必须参加我校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并获得合格证。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①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②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未设考点省份不要求),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录取。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的总分(专业考试总分+高考文化考试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④动画、艺术设计专业按考生的总分[(专业考试总分÷专业考试满分×100)×60% + (高考文化考试总分÷高考文化考试满分×100)×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⑤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