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贵州省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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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贵州省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及重庆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位于重庆大学城,占地近700亩,现有教职工75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职称234人,博士、硕士52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二级学院12个,招生专业43个,面向全国31个省份统一招生、面向全国13个省份单独(分类)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19年在贵州省单独招生专业41个,招生计划20人。具体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招生计划

1

社会工作

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类毕业生

20

2

社区管理与服务

3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4

民政管理

5

婚庆服务与管理

6

公共事务管理(城市管理与监察)

7

计算机网络技术

8

计算机信息管理

9

软件技术

10

物联网应用技术

11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12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3

通信技术

14

微电子技术

15

智能控制技术

16

工业机器人技术

17

物流管理

18

市场营销

19

商务管理

20

国际贸易实务

21

连锁经营管理

22

报关与国际货运

23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24

摄影摄像技术

25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26

服装设计与工艺

27

物业管理

28

园林技术

29

安全技术与管理

30

会计

31

财务管理

32

金融管理

33

老年服务与管理

34

康复治疗技术

35

康复工程技术

36

旅游管理

37

会展策划与管理

38

酒店管理

39

空中乘务

40

文秘

41

商务英语

注:以上专业均为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三年。专业介绍、收费标准请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http://zs.cswu.cn)。软件技术、连锁经营管理、摄影摄像技术等3个专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其专业学生教育教学、就业工作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实施。

三、报考条件

通过 2019 年贵州省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职类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我校2019年贵州省高职单招。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考生于2019年3月1日~15日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cswu.cn)进入“单招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所学校),并填报专业志愿(设置2个专业志愿)。

2.资格审查:我校于考试结束后,在录取阶段向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

(二)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9年3月16日8:00~9:00持本人身份证至贵州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贵州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9号),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人)和领取准考证。逾期未按要求办理的视为自愿放弃,未录取考生不予退还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安排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及方式

本次考试分为文化考试、综合测试两个部分,满分500分。

1.文化考试(笔试):300分

(1)普通高中毕业生直接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且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并折算为满分300分计入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8门课程C等及以上等级的视为文化考试不合格,录取时不予录取。

(2)中职毕业生须参加文化考试(闭卷、笔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两科(各科150分,合计300分),主要测试中职阶段文化基础知识。

2.综合测试(面试):200分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需参加综合测试。

(1)考试形式:综合面试(现场考核和问答);

(2)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学生职业倾向、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等基本素质。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科目

地点

2019年3月16日

9:00~11:30

综合测试

贵州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贵州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9号)

14:00~17:30

文化考试

(中职毕业生参加)

注: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1.成绩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中职生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综合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录取排序原则。文化成绩、综合测试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总成绩=文化考试+综合测试)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录取程序

1.成绩公布。2019年3月24日起,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cswu.cn)进入“单招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2019年3月24日9:00至16:00,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处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另行公布)。

2.录取公布。2019年3月25日至3月31日,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cswu.cn)进入“单招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最低控制分数线、预录取分数线于2019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在我校招生网(http://zs.cswu.cn)公示7天。

3.录取备案。预录取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我校申请自愿放弃录取,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视为确认录取。我校于2019年4月24日前将录取结果报贵州省考试管理中心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参加贵州省2019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七、新生注册及复查

(一)录取通知书于2019年7月发放。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生报到入学后,不能进行专业调剂,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户口迁移、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三)学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八、联系方式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

联 系 人:林老师、李老师、杨老师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邮政编码:401331

招生网址:http://zs.cswu.cn

电子邮件:cswu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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