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普高类的专本贯通批招生、高职专科批招生、中职类的高职对口招生和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学院无分校和联合办学点。
第八条 学院简介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以财经类专业为主,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城区,占地704亩,资产总值7.3亿元,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标准田径运动场等设施齐全,实训室56间,完全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现有全日制在籍学生9500余人,教职工413人(其中教授19人,副高职称66人,博士5人,硕士194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现代学徒制专家库入库专家、重庆市名师、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重庆市教育改革专家委员会专家、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等20余人,重庆市级教学团队4个。
第三章 招生性质、待遇及对象
第九条 招生性质及待遇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学生修完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招生对象
1.普高类:已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的普通文理科考生;
2.中职类:已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22个专业(类)招收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新生1995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或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官网,也可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上查询。
第五章 志愿填报
第十二条 填报对象
普高类限参加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的普通文理科考生填报;中职类限参加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的高职对口类考生填报。
第十三条 填报方式、时间及要求
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考生凭2019年高考考生号和报名时的密码(密码请妥善保管)登录http://www.cqksy.cn(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者 http://www.cqzk.com.cn(重庆招考信息网)进行志愿填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或修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将不能再进行志愿填报或修改。具体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阅志愿填报网站。
第十四条 志愿设置
1.普高类:设专本贯通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专本贯通批设置30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
2.中职类:
(1)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升入对应普通高校,不设志愿。
第六章 投档录取与录取查询
第十五条 录取时间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统一安排在4月中旬进行。
第十六条 投档录取
(一)普高类、中职类中的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均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按投档、阅档、录取三个步骤进行,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各类别志愿排序规则如下:
1.普高类: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
2.中职类:高职专科对口招生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二)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文化素质测试上线且职业技能测试合格考生,指定投档到对接高校,由高校审录。
(三)征集志愿
如学院还有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考生公开征集志愿,按上述方式进行投档录取。征集志愿填报时间请关注志愿填报网站或参阅《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
(四)照顾政策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照顾政策按照重庆市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照顾政策执行。
(五)免试录取办法
1.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2.在重庆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3.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继续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重庆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免试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查询
一档多投后按考生志愿撮合确定的结果为最终录取结果,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考生可登录 http://www.cqksy.cn(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者 http://www.cqzk.com.cn(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也可进入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束后,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入学及其他
第十八条 入学
新生于2019年9月(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 助学保障
学院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偿、缓”八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入学前不用愁,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学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入学时不用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缴学费,先办理入学;入学后不用愁,在校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学年)、学院奖学金(500-2000)元/生·学年、特殊困难补助、路费资助、大学生应征入伍一次性补助金等。设置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第二十条 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2.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电话:023-49655436。
3.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向学院招生部门咨询,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电话:023-49834729 49655062
学院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E-mail:cqcjzs@126.com
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
邮编:402160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精神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