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比例:我校除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外,其他专业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我校所有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要求四肢无残疾,面部无明显疤痕,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报考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弱;报考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四肢无残疾、面部无明显疤痕;报考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四肢无残疾。我校对身体未达到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建议报考前述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药学(专业代码:520301H;项目批准书编号:PDE50IE3A20221292N)。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